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综[2006]8号《厦门市200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决定面向同安区、翔安区招收在美术、体育、音乐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又符合我校要求的学生,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做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生对象及名额:
面向同安、翔安区各中学持有本地户口,具有体育、音乐、美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4人。(招生名额在学校新高一招生数450人以内)
二、报名条件:
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。
(一)、综合素质条件:
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良以上(含良)。
(二)、专业素质条件:
1、田径:
具备田径运动素质,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区个人第一名或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。
2、篮球:
具备篮球基本功,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市级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。
3、音乐:
具备音乐基本功,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市、区级前三名的学生。
4、美术
具备美术基本功,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市、区级前三名的学生。
三、报名方式与时间
报名时间:5月15日—5月18日
报名方式: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,可直接向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。